民政局被指定为遗产管理人
2022-06-21
640
[案件回顾]
2014年底,北京男子杨某利买下了一套总价款115万多元的商品房。2015年3月,杨某利申请了8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贷款由北京银行芍药居支行提供,北京市住贷担保中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6年,38岁的杨某利去世。杨某利父母双亡、未婚、无子女,也没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生前也未留下遗嘱。其舅舅曾一度以为自己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人,于是偿还了一部分房贷。因为北京市住贷担保中心是杨某利的债权人,其舅舅找到该中心,认为自己可以继承房屋,想把房屋过户到其名下。近日,一场诉讼在丰台法院进行,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申请丰台区民政局成为杨某利的遗产管理人。4月28日,法院判决认定丰台区民政局为杨某利的遗产管理人。